2010-10-01

《國語/卷三》伶州鳩論律

[2010.10.01] 原本是要查分野之說,結果這一段講的是伶州鳩,而從內文看,他是掌律之官(?),其說明有關於律度之法,因而錄之以備考。
[2012.05.31] 因緣,查國語韋昭注,順便把這個段落細讀了一下。參見「國語中的農祥」「辰及相關字詞及事」。全文見此連結文件。


《國語/卷三/周語下》
王將鑄無射,問律于伶州鳩。對曰:「律所以立均出度也。
古之神瞽中聲而量之以制,度律均鍾,百官軌儀,紀之以三,平之以六,成于十二,天之道也。
夫六,中之色也,故名之曰黃鍾,所以宣養六氣、九德也。由是第之:二曰太蔟,所以金奏贊陽出滯也。三曰姑洗,所以修潔百物,考神納賓也。四曰蕤賓,所以安靖神人,獻酬交酢也。五曰夷則,所以詠歌九則,平民無貳也。六曰無射,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,示民軌儀也。為之六間,以揚沈伏,而黜散越也。元間大呂,助宣物也。二間夾鍾,出四隙之細也。三間仲呂,宣中氣也。四間林鍾,和展百事,俾莫不任肅純恪也。五間南呂,贊陽秀也。六間應鍾,均利器用,俾應復也。 「律呂不易,無奸物也。細鈞有鍾無鎛,昭其大也。大鈞有鎛無鍾,甚大無鎛,鳴其細也。大昭小鳴,和之道也。和平則久,久固則純,純明則終,終復則樂,所以成政也,故先王貴之。」 王曰:「七律者何?」對曰:「昔武王伐殷,歲在鶉火,月在天駟,日在析木之津,辰在斗柄,星在天黿。星與日辰之位,皆在北維。顓頊之所建也,帝嚳受之。我姬氏出自天黿,及析木者,有建星及牽牛焉,則我皇妣大姜之姪伯陵之後,逄公之所憑神也。歲之所在,則我有周之分野也,月之所在,辰馬農祥也。我太祖后稷之所經緯也,王欲合是五位三所而用之。自鶉及駟七列也。南北之揆七同也,凡人神以數合之,以聲昭之。數合聲和,然後可同也。故以七同其數,而以律和其聲,于是乎有七律。 「王以二月癸亥夜陳,未畢而雨。以夷則之上宮畢,當辰。辰在戌上,故長夷則之上宮,名之曰羽,所以藩屏民則也。王以黃鍾之下宮,布戎于牧之野,故謂之厲,所以厲六師也。以太蔟之下宮,布令于商,昭顯文德,底紂之多罪,故謂之宣,所以宣三王之德也。反及嬴內,以無射之上宮,布憲施舍于百姓,故謂之嬴亂,所以優柔容民也。」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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